日前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發布通告,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、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工作。
通告指出,凡是實施非法辦理、出租、出售、購買和囤積電話卡、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相關人員,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應停止相關行為,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動注銷相關電話卡、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。對通告發布后仍然進行上述非法行為的人員,將依法依規予以懲處。
根據通告,電信主管部門、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推進“斷卡行動”,以零容忍態度,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辦理、出租、出售、購買和囤積電話卡、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行為,全力清理涉詐號卡資源。電信企業、互聯網企業應按照“誰開卡、誰負責,誰接入、誰負責,誰運營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嚴格落實網絡信息安全主體責任,加強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互聯網賬號的實名制管理,加強涉詐網絡信息監測處置,強化風險防控。
通告還明確了電信企業應建立電話卡“二次實人認證”工作機制,針對涉詐電話卡、“一證(身份證)多卡”“睡眠卡”“靜默卡”境外詐騙高發地卡、頻繁觸發預警模型等高風險電話卡,提醒用戶在24小時內通過電信企業營業廳或線上方式進行實名核驗,在規定期限內未核驗或未通過核驗的,暫停電話卡功能,有異議的可進行投訴反映,經核驗通過的恢復功能。通過電信企業營業廳認證的,電信企業應要求用戶現場簽署涉詐風險告知書;采用線上方式認證的,電信企業應要求用戶閱讀勾選涉詐風險告知書,錄制留存用戶朗讀知曉涉詐法律責任的認證視頻。互聯網企業應根據公安機關、電信主管部門有關要求,對涉案電話卡、涉詐高風險電話卡所關聯注冊的微信、QQ、支付寶、淘寶等互聯網賬號依法依規進行實名核驗,對違法違規賬號及時采取關停等處置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