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注意了,家里面有參與“中國物聯網分紅卡”、“中國物聯網貨幣推廣中心”等字樣的物聯網項目,請予以制止,這些項目已經被公安局正式曝光,這其實就是所謂打著“物聯網”名義的詐騙組織,如有發現,請趕緊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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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揚中市城東派出所破獲一起以銷售“中國物聯網分紅卡”實施詐騙的案件。民警將在微信群中發布銷售“中國物聯網分紅卡”的詐騙信息的葉某抓獲。
經查,葉某以牟利為目的組建了一個49人的微信群發展“會員”,在群內發布“只需要繳納58元的制卡工本費和入網費,便可享受每人每月2萬元分紅”的中國物聯網分紅卡詐騙信息。
通過“中國擁有絕對的物聯網話語權,外國都要向中國交錢”等煽動性的話題,利用不明群眾的愛國情懷,騙取資料并忽悠受害人上當。
就這樣的一張卡,在網上定做批發一張一毛錢左右,這種騙局雖然收錢不多,但是他們的成本也低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,再者說后期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巧立名目,繼續忽悠這些老年人掏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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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打著“物聯網”名義的傳銷、詐騙的犯罪活動層出不窮。甚至有的案件涉及到全國數十萬人。
例如,10月15日,徐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的“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”特大網絡傳銷案。該傳銷團伙依托“LCF物聯網”傳銷平臺創建“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”,在全國各地發展了70余萬人,涉案總金額高達4.8億余元。
2017年4月,劉宏杰、王金發在天津注冊成立了一家物聯網公司,公開對外界宣傳其為國家項目,以“三網循環”為主要經營模式,通過拉人進群,以參加者支付680元或580元的報單款取得點位進而在報單廳排隊獲得獎勵為名,以發展會員作為返利的依據,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會員。
隨著該傳銷組織逐步發展壯大,劉宏杰等人為了便于對會員進行管理,還設立開拓部、市場運營部、宣導部、市場總指揮、助理、大區經理、大區事務、群管、講師等部門和職務。
一審期間,首犯劉宏杰、王金發等17名傳銷頭目,分別被判處五年到緩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另外,2017年初,趙某了解到“三動力”傳銷模式,認為有利可圖,與白某某等人商議后,按照該模式在互聯網搭建了“物聯網積分平臺”,以高額回報為誘餌,通過會員推薦會員、組織群眾來公司觀光聽課、在各地舉行“宣講會”等方式吸收資金,發展下線4994人。
近日,西安市未央法院以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趙某等7人,分別判處5年3個月到緩刑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警方在此提醒:誘惑加雞血是騙局永恒不變且屢試不爽的手段,廣大市民要不信花言巧語,不信天上掉餡餅。購買并收到此卡的市民要保存好郵寄此卡的快遞單及聊天記錄,并及時報警。